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转载) >> 文章正文
司法部: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所执业证书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司法部: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所执业证书

新华网消息 司法部22日公告,自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关于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司法部重新设计印制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决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新版执业证书")。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自该日起,作出准予律师执业、准予律师事务所设立决定的,或者准予换(补)发执业证书的,应当向申请人颁(换、补)发新版执业证书,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此前颁发的原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下简称"原执业证书")全部换发为新版执业证书。自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证人依法取得的原执业证书或者新版执业证书均为获准执业的有效证件。自2010年1月1日起,原执业证书停止使用。原执业证书式样和新版执业证书式样可以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请有关单位、个人注意识别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真伪,并支持律师依法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律师和律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发布施行

    新华网消息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21日签令发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详细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司法部负责人就启用新版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修订后的《律师法》")及其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司法部重新设计印制了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下统称"新版执业证书"),并决定近期启用新版执业证书。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事件..
·湖南律师收费标准
·嫖娼被抓为什么要通知家..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起“保外”窝案的警示..
·民事起诉状(适用于公民..
·离婚协议书格式及内容
·聘请什么样的律师合适
·走出聘请律师的七大误区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