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能算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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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在1999年我以爷爷的名义买了爷爷单位的房子现在爷爷去世了姑姑和我争

房.我想咨询两个问题1.我出钱买的房子现在姑姑当成遗产来争现在的房

子能算遗产吗?2.现在姑姑逼着我交出房子的所有证件。并且声称如果不

交出来就去挂失还要提出法律诉讼.我现在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自: 58.45.71.104 留言时间: 2008/5/4 10:57:03
回复内容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公民死亡时的房屋属于遗产,由被继承人依法继承。虽然房屋是你出钱,但是以你爷爷的名义购买,如果你不能出示你与你爷爷之间的相关约定(书面或口头形式),那房屋将被认定为你爷爷的遗产。你现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当初购买房屋时你与你爷爷之间的相关约定。
回复: 周律师 回复时间: 2008/5/4 20: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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