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扣税问题
留言内容

留言者: hfenglove
   我在某国营企业上班已经2年多!
 公司根本就不按法律规定来办事情。
  下面是一些具体的问题。
1:未按劳动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乱扣工资,临时工工资扣7.5稅
   。厂里说效益不好,就发85工资。

3:加班从未付加班费。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给临时工购买:社会保险
请各位帮帮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不是很了解法律的具体操作过程
来自: 118.126.99.26 留言时间: 2008/9/21 22:52:34
回复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第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法通过相关途径,要求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回复: 周律师 回复时间: 2008/9/22 14: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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