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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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现在有几点,第一:我和我老公现在住的房子是他2002年买的,按揭,每月付530元,我们2006年10月结婚的,这样的话,房子怎么分?第二:小孩如果是跟女方,对我好些,还是跟男方,另外,如果是跟女方,男方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和义务才对我有利;如果是跟男方,那么我应该怎么样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备注:我崽目前10个月大)?第三,财产分割如果算才好,我们结婚时,我家出了3万元买电器和床上用品等,男方给了5000元彩礼,戒指一个,项链一根,这些怎么算,是不是金器要退还给男方(或是男方要求退我是必须退还,还是可以不退);另外我可不可以要求他补偿我,是他提出来的,我也同意了
来自: 220.248.161.37 留言时间: 2009/6/3 15:50:17
回复内容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房子是你老公的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但你们结婚后所交的按揭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其次,你们的小孩才10个月大,原则上应当由你抚养,由你老公支付抚养费。再有,电器、床上有用品、金器等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回复: 周律师 回复时间: 2009/6/6 21: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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